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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院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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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座落於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,東鄰太武山麓,環境清幽,院區面積約十一餘公頃。
建院肇始於「龍泉榮譽國民之家」竣工後,於民國四十六年七月一日奉命編組成立「龍泉榮民肺結核醫院」,以收治退除役官兵疾病療養為主要任務。因當時地方居民對肺結核傳染病存有疑慮,爰於同年九月一日更名為「台灣龍泉榮民醫院」。
其後配合政府組織調整,於民國五十四年四月一日改稱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龍泉榮民醫院」,並於五十五年十一月一日再改銜為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泉榮民醫院」,歷經多次改銜,逐步奠定醫療服務基礎。
初期內部組織編制為三組兩室,隨著醫療需求擴增,於六十二年九月調整擴編為八個組室,包含內科、外科、醫務行政、護理、秘書、輔導、人事及會計等單位,服務對象由退除役官兵疾病療養,逐步擴展至一般民眾醫療照護。
民國七十五年納入「全國醫療網發展計畫」,陸續完成各項軟硬體建設,並經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為地區醫院,醫療組織發展為內科部、外科部、精神部及護理部等四部制,門診與醫技科別亦持續擴充,行政體系日趨完備。
配合政府組織再造政策,於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改制為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」。嗣於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,因應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」更名為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」,本院名稱維持為「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」。
為因應醫療服務量能及新設院區業務發展需求,於一百零六年十月六日修正辦事細則,調整內部單位設置與分工,增設癌症防治中心、皮膚科、放射腫瘤科、核子醫學科及傳統醫學科等醫療單位,持續強化專科醫療與整合照護能力。
本院復於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,依退輔會核定之編制表,設置院長一人、副院長二人,下轄完整之醫療與行政單位體系,醫療服務範圍與組織功能更臻完善。
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,屏東榮民總醫院正式開幕啟用,本院同步改制為「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」,採行「一行政機關、二獨立醫事機構」之經營模式,與總院分工合作、資源共享,持續深耕在地、發展社區化與整合式醫療服務。
秉持公立醫院服務鄉里、守護民眾健康之使命,龍泉分院持續朝向小而美、具溫度之社區醫院發展,落實全人照護與健康促進理念,成為屏東地區民眾值得信賴的健康守護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