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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立醫療照護諮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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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日期:110-08-24       

   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

    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

    台灣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,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,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,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;讓我們可以事先決定,當未來病況經醫師確診後,處於末期病人、不可逆轉的昏迷情況、永久植物人狀態、極重度失智或是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,屆時可以按照我們先前的書面文件(預立醫療決定書),去表達接受、拒絕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,給自己一個自然善終的機會,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、善終權益,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,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,進而擴及家庭、社會性的權益。

   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16日正式上路實施,本院設置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」,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諮詢服務。由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諮商團隊成員(醫師、護理師、社工人員或心理師),與您、二親等家屬諮商後,便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,保障您的醫療權利!

     

    預先準備工作》

    • 思考生命價值:如果有上述五款臨床條件發生時您的想法?

    • 邀請至少一位二親等家屬:說明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對您的重要性

    • 選擇醫療委任代理人:想想有誰最適合擔任

    • 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目的:了解您「知情、選擇與決定」之權利

    •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:與親友討論後寫下您的自主想法

    • 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諮詢服務:諮商採預約制,需自費,記得攜帶身分證及健保IC

    • 何時生效: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,經諮商機構簽核蓋章、掃描上傳至衛生福利部才生效

    Art editor Img

    病人自主權利法SOP

    具完全行為能力人
    -探知自身的價值觀、信念與信仰
    -瞭解身體與疾病的狀態
    -釐清對醫療處置的期待
    -確認臨治療與照顧意向

    預立醫療照顧計畫(ACP
    -病人、 家屬、醫療單位三方共融決策
    -決定自己在特定醫療情境下是否,或如何接受醫療,確保尊嚴善終。

    簽署預立醫療指示(AD)
    -預立醫療決定(寫下你想接受或不想接受的醫療處置)
    -指定醫療委任代理

    AD+臨床符合下列任一款臨床條件時...
    -末期病人
    -不可逆轉的昏迷
    -持續植物人狀態
    -重度以上失智
    -其他重症

    服務項目:

    【預約前注意事項】

    1. 依據法令規定,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簡稱ACP)除意願人本人以外,應有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位參與,若已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者,亦應共同參與諮商。

    2. 每節諮商時間約50分鐘,遲到者無法延後時段諮詢則須另約時間。每次諮商含意願人在內可共同參與之人數恕無法超過3人。

    3. 預約名額:3人。

    4. 諮商時間:週一14:00~16:00

     

    【諮商費用與其他說明事項】

    1. 具榮民身分者,諮商費用及行政費用等相關費用由本院自行吸收。

    2. 一般民眾諮商費用3,000元、行政費用200元。

    3. 當次諮商時間約50分鐘,意願人的二位陪同親友,若有意共同進行諮商簽署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,須由醫師協助掛號,以優惠價格收費,2人同行各收1500元,3人同行各收1000元,最多限3人,掃描上傳健保署等行政文書費用200元恕無法減免。

    4. 諮商當日意願人及二位陪同親友請攜帶身分證、健保卡,於約定時間至醫療大樓一樓門診報到,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。

    5. 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帶回時,請勿超過三個月,超過三個月者,需另重新諮商並收取3000元諮商費用

    6. 已簽立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完成註記者,欲更改決定書內容或撤回,則需收取行政費用200元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諮詢電話:08-7704115轉分機81874潘護理師

    預約掛號:人工電話預約專線:(08)7702212

    線上預約網址:www.vhlc.gov.tw-就醫指引→網路掛號→預立醫療照護諮商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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