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
台灣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,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,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,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;讓我們可以事先決定,當未來病況經醫師確診後,處於末期病人、不可逆轉的昏迷情況、永久植物人狀態、極重度失智或是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,屆時可以按照我們先前的書面文件(預立醫療決定書),去表達接受、拒絕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,給自己一個自然善終的機會,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、善終權益,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,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,進而擴及家庭、社會性的權益。
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實施,本院設置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」,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諮詢服務。由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諮商團隊成員(醫師、護理師、社工人員或心理師),與您、二親等家屬諮商後,便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,保障您的醫療權利!
《預先準備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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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考生命價值:如果有上述五款臨床條件發生時您的想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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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請至少一位二親等家屬:說明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對您的重要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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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醫療委任代理人:想想有誰最適合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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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目的:了解您「知情、選擇與決定」之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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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署預立醫療決定:與親友討論後寫下您的自主想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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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諮詢服務:諮商採預約制,需自費,記得攜帶身分證及健保IC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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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時生效: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,經諮商機構簽核蓋章、掃描上傳至衛生福利部才生效

病人自主權利法SOP
具完全行為能力人
-探知自身的價值觀、信念與信仰
-瞭解身體與疾病的狀態
-釐清對醫療處置的期待
-確認臨治療與照顧意向
預立醫療照顧計畫(ACP
-病人、 家屬、醫療單位三方共融決策
-決定自己在特定醫療情境下是否,或如何接受醫療,確保尊嚴善終。
簽署預立醫療指示(AD)
-預立醫療決定(寫下你想接受或不想接受的醫療處置)
-指定醫療委任代理
AD+臨床符合下列任一款臨床條件時...
-末期病人
-不可逆轉的昏迷
-持續植物人狀態
-重度以上失智
-其他重症
服務項目:
【預約前注意事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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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法令規定,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簡稱ACP)除意願人本人以外,應有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位參與,若已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者,亦應共同參與諮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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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節諮商時間約50分鐘,遲到者無法延後時段諮詢則須另約時間。每次諮商含意願人在內可共同參與之人數恕無法超過3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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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名額:3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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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時間:週一14:00~16:00
【諮商費用與其他說明事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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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榮民身分者,諮商費用及行政費用等相關費用由本院自行吸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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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民眾諮商費用3,000元、行政費用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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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次諮商時間約50分鐘,意願人的二位陪同親友,若有意共同進行諮商簽署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,須由醫師協助掛號,以優惠價格收費,2人同行各收1500元,3人同行各收1000元,最多限3人,掃描上傳健保署等行政文書費用200元恕無法減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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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商當日意願人及二位陪同親友請攜帶身分證、健保卡,於約定時間至醫療大樓一樓門診報到,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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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帶回時,請勿超過三個月,超過三個月者,需另重新諮商並收取3000元諮商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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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簽立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完成註記者,欲更改決定書內容或撤回,則需收取行政費用200元。
諮詢電話:08-7704115轉分機81874潘護理師
預約掛號:人工電話預約專線:(08)7702212
線上預約網址:www.vhlc.gov.tw-就醫指引→網路掛號→預立醫療照護諮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