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收案對象:
1.入住條件(符合其中一點即可入住):
2.經由長照處專員評估,CMS≧4分的長輩。
3.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證明。
4.管路、造廔口、植物人、長期臥床(含重癱)的長輩。
5.經醫師診斷,患有失智者具行動能力的長輩;符合 2 條件之一
(1)臨床失智評估量表(下稱 CDR)2 分以上且 CMS 4 級至 6 級
(2)CDR 2 分以上且 CMS 2-3 級,並具合併情緒及行為症狀。

(二)服務內容: 日常生活照護、護理服務、醫療服務、門診/緊急醫療、復健治療、血液透析治療、營養服務、藥師服務、社會服務、衛教指導。

(三)服務團隊:護理師、社工師、照顧服務員、醫師、藥師、營養師、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。

(四)登記房型:
失能長輩:提供2人房、3人房及4人房房型供選擇。
失智長輩:提供2人房房型。
(五) 聯繫窗口:08-7704115轉分機88875邱社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