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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斷證明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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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申辦說明

     

     

    申請文件:診斷證明書(適用於已由醫師開立過之診斷證明書)

     

    處理時程:當日申請,當日領件,請至一樓掛批櫃台辦理。

     

   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8:00~17:00(中午時段照常受理)

     

    費用:榮民、遺眷(第一份免費,第二份起50元/每份);

          一般身份當次(第一份100元,第二份起50元/每份)

     

    攜帶證件:
    1. 申請人(病患本人)領件:需攜帶身分證正本
    2. 代理人領件:需攜帶病患本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關係證明文件、委託同意書。
    3. 代領人資格: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三等親為限。

    * 未經醫師開立該項病因之診斷證明書不適用本項服務項目

     

    相關問題請洽詢:門診掛批櫃台
    聯絡電話:(08)7702212

      * 相關下載:「為提供使用者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如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,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」
     

    1. 委託書word檔下載 / 委託書ODF檔下載
    2. 委託書範例word檔下載 / 委託書範例ODF檔下載

     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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