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核定所屬各級機關公務人員核心價值為「廉正、專業、效能、關懷」,全體政風人員除應共同實踐遵守,廉政署並依據自身業務特性訂定政風核心價值,希政風機構能展現專業、熱忱及負責之工作能力,於政府組織改造之潮流中,取得存在及競爭之優勢,並建立政風人員實踐端正政風、促進廉能政治願景之價值基礎,型塑優質之政風新形象。
政風體系核心價值業經全體政風人員擇定為「專業」、「熱忱」、「負責」、「關懷」、「公正」5者,為免流於空洞口號,政風人員將此5項核心價值植入思想,形成共同之工作觀念及信仰,作為革新政風文化之基礎,並進一步深化成為工作及生活之一部分,型塑優質之政風新形象,俾達成「重振政風人員尊嚴」、「建構優質公務環境」、「提升國家競爭力」之政風願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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