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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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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資料來源:社會工作室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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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社會工作實習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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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目的

    本院為配合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生實習課程,而提供實務訓練,協助學生了解醫務社會工作內涵,以結合理論與實務為宗旨;並以增進學生對醫務社會工作的認知,培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,而訂定本計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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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實習期間

    * 暑期實習:連續7~8週,每週一至週五計40小時,總計300小時。
    * 實習地點: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(視實習情形於社工室、精神科、護理之家等單位實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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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資格

    實習學生應具備下列資格:

    1. 教育部立案之公立或私立大學社會工作系、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、青少年兒童福利系、社會福利系、醫學社會學暨社會工作系、社會學系社工組、社會教育系社工組之四年學制已修畢三年級之學生。
    2. 在校需修畢或正修習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醫務社會工作、心理學、社會心理學(或心理衛生或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)、精神醫療等科目。
    3. 對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,能遵守本院規定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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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申請程序

    1. 各校將選送實習生的實習計畫、自傳、履歷表、成績單寄本院社工室。
    2. 暑期實習於當年四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。
    3. 暑期實習將於當年五月間安排學生面談以決定人數及督導,並於五月底以前回覆各校之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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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名額

    每期接受實習學生總名額,視本院資深社會工作員人數做彈性調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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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實習內容

    * 第一週 認識環境及觀察督導接案/醫療社工實務課程
    * 第二週 督導觀察學生接案
    * 第三週 獨立接案
    * 第四週 獨立接案/學生讀書心得報告
    * 第五週 獨立接案/支援活動方案/個案研討
    * 第六週 不再接新案,予結案或轉案/個案研討會/實習總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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