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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理檢驗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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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日期:110-09-27       

    病理檢驗科(以下簡稱本科)隸屬本院醫事部門。人員皆依法任用,具有國家考試取得醫事人員證照之專業人員,為符合國內外趨勢要求及自我品質提昇,特依據國際品保標準ISO 15189建立運作品質管理系統,並於民國97年通過ISO 15189國際標準之CNLA認證,並持續通過延展認證。

    1. 品質政策:「嚴格控管,品質保證」,期勉病理檢驗科同仁持續為檢驗品質共同努力奮鬥。
    2. 品質目標:以朝各項閾值達成率100%為最高目標,並不斷正面修正,以達到品質政策之要求。

     

    服務項目:

    檢驗項目有 尿液(包含特殊檢查)、糞便 、血液 、一般生化學、微量元素、血中藥物濃度、血中毒物濃度、免疫學檢查、輸血前檢查、病理細胞學檢查、體液檢查、病毒檢查及細菌學與黴菌檢查。

    檢查注意事項

    (一)抽血檢驗

    1. 必須特別空腹之檢查項目(血糖、膽固醇、三酸甘油脂)通常是在晚餐進食後(可適量飲用白開水)十小時,於隔日早上抽血。
    2. 抽血後請以棉球壓緊傷口約 5分鐘左右或至血不再流出為止,避免揉動傷口,若有瘀血現象,請在24小時後以溫熱毛巾熱敷瘀血處。
    3. 特殊約定時間之採血檢查,請確實遵守約定採血時間,以避免檢驗結果之誤差。
    4. 有暈針狀況,請主動告知,以避免意外發生。

    (二)血糖檢驗

    1. 測定空腹血糖(可適量飲用白開水),盡量在早上8時前空腹抽血測定,尤其是用胰島素治療的病人,空腹抽血必須在上午常注射胰島素時間以前,否則會使測得的血糖不能真實反映糖尿病的控制情況。
    2. 測定飯後2小時血糖是為了觀察藥物的療效,所以一定要按平日一樣用藥、進食2小時後抽血檢查。
    3. 各種應激情況時血糖也會增高,如情緒波動、失眠、發熱、勞累等都可影響血糖,所以檢查前應以平常輕鬆心情並避免劇烈運動。

    (三)尿液檢驗

         常規尿液檢驗

    1. 先排掉前段尿液,收集三分之一杯左右中段尿於乾淨塑膠杯中,將尿液檢體倒入尿液試管中至10 mL之刻度(約八分滿),尿液檢體儘速送至病理檢驗科窗口。
    2. 婦女正值月經期間,應避免作尿液檢驗。
    3. 檢體若無法馬上送至病理檢驗科請 4℃冷藏,但勿超過4小時。    

         二十四小時尿液收集

    1. 當日清晨08:00∼隔天清晨08:00:第一天清晨08:00的尿液排掉不留,而其後之尿液都收集在一起,直到隔天08:00之最後一次尿液,並且記下此24小時之總尿量,充分混合後再取10 mL至尿液收集管送檢。
    2. 收集期間須將尿放在冰箱4℃冷藏。

    (四)糞便檢驗

    1. 使用糞便收集盒所附之挖杓取1粒花生米大小之糞便裝入收集盒中,儘快送檢。
    2. 請挑取含有血液、膿液、黏液之糞便。
    3. 檢體請勿以衛生紙包覆或沾染水、尿液。
    4. 懷疑為阿米巴原蟲感染請送新鮮糞便檢體,勿放置過久。
    5. 糞便潛血檢查於受檢前三天禁食富含血之肉類食品(如豬肝或豬血)、鐵劑、阿司匹靈(Aspirin)、維他命C(Vitamin C)等。 採取之糞便檢體若無法立刻送至病理檢驗科,請以4℃冷藏保存,勿超過4小時。

    (五)痰液檢驗

    1. 採集時間:以清晨第一口痰為佳。
    2. 採樣前先用開水漱口數次,再從肺部深處咳痰,需避免口水、鼻涕及食物殘渣等造成檢體污染。
    3. 痰液直接吐入無菌收集管內,在將收集管放入塑膠夾鏈袋中。
    4. 結核菌(痰液)培養收集方式亦與上述相同,檢體盒為50 mL離心管。
    5. 收集好的痰液請立刻送檢或4℃冷藏保存,勿超過1天。 若必須採取超過一套檢體時,請依醫師指示之時間採集。

    保護個資政策

    1. 保密措施之政策:本科對檢驗結果依規定程序審查發出,對執行檢驗之人員及檢驗相關資料,均不得任意洩漏。

    2. 本科所有員工皆負有保密之責,檢驗結果以正式報告為準,檢驗結果除依規定之通報外,不得任意告知外界之其他人員,對受檢病患資料予以保密,並需對檢體防護以避免調換、錯誤。

    教學訓練計畫

    (一)簡介

    1. 臨床檢驗業務:包含一般檢驗組、生化組、微生物組、血庫、分子生物組等5組。
    2. 儀器設備:生化分析儀、血清免疫分析儀、血液血球分析儀、尿液化學分析儀、血液凝固分析儀、血液氣體分析儀、微生物鑑定及藥敏分析儀、教學照相顯微鏡、超高速離心機及血庫輸血前檢驗設備。

    (二)教學任務

    以訓練醫檢師熟習醫學檢驗臨床作業之技術能力,培養全人醫療為導向,擁有『凡事以病人為優先』理念之醫檢人員。

    (三)訓練對象

    1. 符合行政院衛生署規範,自領得醫事檢驗師證書起四年內之醫事檢驗師。
    2. 國內各大學院校醫學檢驗生物技術(科)系之實習學生。
    3. 其他公私立醫院委託本院代訓之醫事檢驗師。

    (四)訓練時間

    依教學類別之需要而訂,數週至數月不等。

    (五)訓練方式

    1. 以「課程學習前後成效評估表」,了解其能力及經驗,臨床指導教師依學員能力及經驗,調整課程方向及教學進度。
    2. 儀器之操作與基本維修、特殊專業問題之處理及檢驗品質管制作業,講解、示範和實際操作。
    3. 檢驗報告之確認與發放,配合實驗室資訊系統,講解、示範和實際操作。
    4. 安排繼續教育訓練課程及研讀實驗室作業文件。
    5. 專題報告及撰寫研究心得報告。

    (六)考核與證書

    1. 各組訂有考核表,實習人員由臨床指導教師考核,經教學計畫主持人核審,主任覆核後存查。
    2. 證明依據院方或代訓單位規定發給。

    聯絡方式:

    生化、一般檢驗組及夜班分機:(08)770-4115轉81503

    血庫分機:(08)770-4115轉81504

    細菌室分機:(08)770-4115轉81502

    (微生物臨床檢驗作業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00~17:00、週六08:00~16:00)

    服務時間

    (一)門診抽血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7:00至17:00

    (二)檢體收件時間:

    1. 急診、病房急件檢體:24小時。
    2. 常規檢驗檢體(包含體檢檢體):週一至週五07:00~21:00。
    3. 血庫:24小時。
    4. TB檢體:週一至週五07:00~14:00。
    5. IGRA檢體:週一至週四07:00~14:00。
    6. 病理及細胞學檢體:週一至週五07:00~21:00。

    備註:

    1. 因各檢驗項目有不同收件條件要求,如有特殊檢體或困難採檢檢體,請於送檢前先詢問該檢驗項目收件時間。
    2. 任何檢體收集後2小時內應送驗以維持檢驗品質。

     

    投訴程序

    對於本實驗室有任何問題詢問或是反映意見,可用下列方式,聯絡我們

    1.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病理檢驗科(位於本院急診大樓一樓)抽血及收檢櫃台。
    2. 病理檢驗科連絡電話:08-7704115 分機81503、81505、81501。
    3. 院長信箱於急診大樓一樓乳攝室側門對面、門診大樓一樓電梯正門口,皆放置有民眾反映意見之單張,定期由院方人員進行統整,由專人與您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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