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最新消息

Print
    新增電子病歷實施範圍
    醫院機構名稱: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(一)開始實施電子病歷日期:100年9月1日至永久。 實施電子病歷範圍:出院病歷摘要、血液檢驗報告、門診用藥紀錄類等3類。 (二)開始實施電子病歷日期:98年10月12日至永久。 實施電子病歷範圍:X光、超音波、電腦斷層、數位乳房攝影。
    :::